【郑州律师-法帮网郑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付文利律师:医疗机构有哪些告知义务?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8-22 15:50) 点击:186 |
【郑州律师-法帮网郑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付文利律师:医疗机构有哪些告知义务? 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该法规,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有义务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及其家属也因此获得了对本身疾病的知情权和治疗方式的选择权! 告知的行为为一种法律行为,行为具有一过性。无法在事后再次复现和证明,因此,书面形式的各种告知书、说明书、同意书应运而生。 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我们经常见到,患者及其家属在被抢救、治疗过程中,当值医师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手术操作和抢救、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患者及其家属也表示理解和接受,并且签字确认,当患者出现不好的治疗效果后,患者及其家属一纸诉状将医疗机构告上法庭,当医疗机构在法庭上出示相关协议书、告知书时,要求法庭免除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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